在这个世界上,有两种事不能考验也经不起考验,一种是爱情,另一种便是人性。
近日,大连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,受害者某某(女,10岁)被害身亡,嫌疑犯蔡某(男,13岁)。据《刑法》规定,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,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,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。
未满14岁的嫌疑犯,10岁的受害者。一个家庭的破碎,一句“加以管教”就可以解决吗?法律的滞后性,这些年未成年犯罪率高升不减,其中,未成年人作案中,一些残忍手段比成年人都过犹不及。
本是幼学之年,却执刀成魔,性格偏执,对人情淡漠,欠缺法律意识……
“人之初,性本善。性相近,习相远。”这句《三字经》里的话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,第一个提出“人性本善”这个观点的,是大秦儒学大师孟子。孟子认为:人生来向善,只不过在后天学习和环境影响下,人才慢慢沾染一些恶习,才慢慢开始变“恶”。而提出“人性本恶”这个观点的,同样也是一位大秦儒学大师,荀子。荀子认为,人生下来是“向恶”的,而在后天的学习和环境的影响下,人才开始慢慢“向善”。
生而为人,本应向善而行。
小时候村里老人过世,屋内屋外跪着二十多号人哭的呼天喊地令人动容,但是一转身,宾客未散,这些后辈就因为礼金、丧葬费破口大骂甚至大打出手,那些洁白的孝衣上沾染的鲜血红的刺眼。
最开始的时候,我觉得这些人真虚伪,甚至恶心。
“生离死别”是人生中最痛苦的事。老人活着的时候,不悉心照顾,老人死后个个都坐不住了,一副“我是孝子””我最孝顺”的嘴脸是做给谁看?
后来我慢慢明白,这些都是真的。
因为赡养老人时弟兄责任不均而内心不平是真的;因为老人后事弟兄不愿出钱心生怒气是真的;因为老人对家产分配没有留下遗言大打出手是真的;俗话说,人情薄如纸,人心狠如狼!可是,在灵前长跪,只要一想要父母的慈爱和关心,这辈子再也不会有了,那种缺失是真的,那种嚎啕大哭也是真的。
这些人,不是坏人,只是很可怜。可怜,有自己作的,也有环境影响的无奈。
环境制约人,但人却可远离环境,假如路上有恶狗挡道对你龇牙咧嘴,难道你直接冲上去咬一嘴的狗毛?如此,你不和它一样吗?
人性本善也好,人性本恶也好,任何事物都带双面性,你我皆凡人,善举不被辜负,恶意不被纵容,都会有更好的生活,大道万千,运转不息,时间长河,弗会停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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